各专项规划编制责任单位:
按照校党委和校行政的要求,以及我校“十四五”事业发展规划整体部署,请贵单位依据学校“十四五”事业发展规划和负责编制的相关专项规划,科学研判,认真谋划,完成以下两项工作:
1.针对负责编制的相关专项规划,对标更名大学相关指标和博士授权单位建设指标要求,梳理2021年度负责校内主管工作的相关内容完成情况,形成汇总表格(见附件1)。
2.进一步修订完善相关专项规划文本,近期将与学校总规划一并提交校长办公会和党委会讨论,并请随附2022年度“十四五”规划任务分解表格(见附件2)。
请3月3日前请提交电子稿和纸质稿(单位负责人签字)。
联 系 人:郭运瑞、陈锋正
联系地址:行政楼510室
联系电话:3040240、3693240
发展规划处
2022年2月2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