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校各单位:
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日常管理,现将师生上课时间、管理和工勤人员工作时间及相关纪律要求如下:
一、作息时间安排
(一)全校师生员工工作、学习和假期安排,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我校有关管理规定执行(具体以校历安排为准)。
(二)师生上课时间按照我校制定并公布的《上课时间表》执行,具体为:每年5月1日至9月30日执行夏季作息时间,10月1日至翌年4月30日执行冬季作息时间。
(三)管理和工勤人员在工作日的工作时间为:每年5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,上午8:00-12:00,下午3:00-6:00;每年10月1日至翌年4月30日期间,上午8:00-12:00,下午2:30-5:30。
二、相关纪律要求
(一)全校师生员工应认真遵守学校关于工作、学习的时间安排,正常上课上班,不得无故迟到、早退和缺勤。确因有病、有事需要请假者,应严格按照学校相关管理规定办理请销假手续和工作交接手续。
(二)学生在正常上课(含理论和实践教学)时间,应遵守学习纪律,认真听讲和参与教学活动,不得从事与学习无关的活动。教职工在工作日工作期间应坚守岗位,不得擅自离岗,不得从事与本人岗位职责无关的其它各类活动。
(三)各单位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所属师生员工的日常教育管理,严肃纪律、严格要求。相关职能部门应认真履行监督职责,进一步加强学生学习纪律和教职工工作纪律检查,确保相关规章制度认真贯彻落实。
校长办公室
2018年10月31日